关于组织参加常熟市小学“阅读之星”评选的通知
常熟市辛庄中心小学文件
辛小教〔2020〕41号
关于组织参加常熟市小学“阅读之星”评选的通知
各班:
为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学生以书为友,进行丰富的课外阅读,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本学期我校决定继续组织参加常熟市小学“阅读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推荐申报: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以书为友;能在班级或学校起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市级组织的各项阅读活动,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经常向学校阅览室、班级图书角借阅书籍,能写较为具体、真实、生动的读后感;参加各类有益的读书征文活动,至少有1篇作文(本年度)能在常熟市级及以上作文比赛中获奖或在常熟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3.坚持诵读《课程标准》推荐的古诗文等经典诵读内容,低年段学生能背诵35首以上,默写15首;中年段学生能背诵55首以上,默写25首;高年段学生能背诵75首以上,默写35首。
4.主动积极阅读健康有益的书籍,阅读量大,阅读面广:低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万字,中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万字,高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5万字;做好“读书摘记”。
二、评选办法
1.各班在班内开展相应活动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出班级“阅读之星”,再推荐其中的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选,学校择优上送参加市级评比。
2.“阅读之星”上交相关评选材料(只要本年度的):推荐表,该学生的读书摘记、参与阅读活动、小作文、发表文章奖状等所有能反应该生读书质量的材料的目录及复印件样张(样张不超20张,可以拍照打印),装订成册。
3.学校择优推荐教研室评选出的“阅读之星”由常熟市教育局教研室颁发证书,学校不再另外颁奖。相关材料于2020年12月15日前交教导处周华处。
注:与阅读无关的证书奖状一律不要放进材料中,否则不予参评!
辛庄中心小学教导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评比推荐表
市、区 | 学校 | ||||||
班级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辅导老师 | |||||||
在各级各类阅读活动中的突出表现: 贴照片处 | |||||||
读书成果简介: | |||||||
学校评价推荐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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